各教育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政治素质过硬、教育理念先进、育人效果显著、学术成就突出、勇于改革创新的教育教学领域高层次教学名师,引领建设学校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树立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天印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南工〔2024〕185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评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教学单位请对照文件《南京工程学院“天印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南工〔2024〕185号)(附件1),从学校教学一线承担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中推选出教学名师候选人。评选条件要求如下:
(一)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践行教书育人使命担当,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申报人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人才培养等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主讲课程影响力大,师生认可度高。
(三)申报人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申报人须连续近两年课堂教学质量年度评价结果、教学质量年度综合考核与评价结果均为A等级。
3.申报人具有较好的科研成果产出,注重科技创新与教学研究相结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在增加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方面有突出成效。
三、各教学单位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民主测评,择优推荐,每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改革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公示。
四、请各教学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材料
1.《南京工程学院“天印教学名师”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
2.《南京工程学院“天印教学名师”申报表》(1份,正反打印,见附件3)。
3.申报表有关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②学生评价情况、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参加企业实践经历(不作硬性要求)、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④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⑤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⑥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提供复印件,单独装订成一册。请各教学单位审核所有材料,确认无误后在材料封面和目录处签字盖章。
(二)电子材料
1.申报人汇总表(excel格式)
2.申报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
3.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视频大小500M以下。)
4.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合成一个pdf,并标注页码。)
以上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报送至行政南楼207室,电子材料发送至szk@njit.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天印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2.南京工程学院“天印教学名师”申报汇总表
3.南京工程学院“天印教学名师”申报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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